我国案例指导制度主体问题研究
一、案例指导制度概述(一)案例指导制度的含义对于案例指导制度的概念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学者也尚无统一定论。
1引言1.1研究目的及意义2004年,俄罗斯两架民航航班在空中相继爆炸,一名车臣恐怖分子作为人弹;炸毁飞机事件;2008年3月7日,在乌鲁木齐至北京的航班上,一起欲烧毁客机的未遂事件,一名维族女性恐怖分子携带汽油罐在北京上空欲点燃汽油烧毁飞机事件;2021年6月29日,新疆和田至乌鲁木齐航班,6名恐怖分子妄图暴力劫持飞机未遂事件;2021年3月24日,一架由西班牙巴塞罗那飞往德国杜塞尔多夫的4U9525航班在法国南部山区坠毁,机上载有150人己全部遇难,对于方面已确认该起事件是副驾驶安德烈亚斯?卢比茨有意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法律制度概述(一)相关概念界定在我国,对地质害的概念,尽管学术界和实务界在表述方式和措辞上有所不同③,但概念基本的含义和外延却是一致的,都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或者自然和人为共同作用下引发的各种地质作用对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
一、聚众斗殴罪的认定(一)聚众斗殴罪的定义1979 年的刑法中,聚众斗殴并不是一个单独的罪名,而是从属于流氓罪,是流氓罪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97 年刑法修订时,立法者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制猥亵妇女等行为从流氓罪中分离出来,独立设罪,并将聚众斗殴罪规定于刑法第 292 条中: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但是,该条款叙述过于简易,对聚众斗殴没有给出一个明晰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