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东无偿转让上市公司股份法律问题研究
1国有股东无偿转让股份的行为定性1.1国有股东的股份转让股权转让,由持有股份的人向其以外的人转给股权,通过这种重要的方式实现自己的重大权益,在我国现在实行的《公司法》中,股权转让这种行为发生的主体可以是公司的股东之间,当让也可以是股东和其他人之间,只是如果发生在股东和其他人之间需要公司的股东们过半数以上进行同意性表决,当然,进行转让股份的持有人可以将其所有的全部股权转让,也可以只转让其拥有的部分股权。
1国有股东无偿转让股份的行为定性1.1国有股东的股份转让股权转让,由持有股份的人向其以外的人转给股权,通过这种重要的方式实现自己的重大权益,在我国现在实行的《公司法》中,股权转让这种行为发生的主体可以是公司的股东之间,当让也可以是股东和其他人之间,只是如果发生在股东和其他人之间需要公司的股东们过半数以上进行同意性表决,当然,进行转让股份的持有人可以将其所有的全部股权转让,也可以只转让其拥有的部分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