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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论文:东盟方式旳运作困境研究

剑唤围观:℉更新时间:2021-12-19 09:24:46

国际关系论文:东盟方式旳运作困境研究

第一章东盟与东盟方式

第一节东盟总体概述与东盟组织的认识

二战后,东盟各成员国先后推翻殖民统治建立新兴的民族独立国家,然而面对国内反对势力和地区共产主义的威胁,出于巩固新生政权,确立新政的的合法地位的需要,各国急需一个嗟商协调机构,保证在问题面前取得一定识,使得具有保守政治倾向的邻国之间的争斗不是一种自我拆台和资源浪费。东南亚国家联盟就在这样的意识下孕育而成。

一、东盟总体概述

二战后,东南亚各国纷纷宣告独立,由于长期受殖民统治,政治经济地位大体一样,在国际事物中有共同利益,深感合作有利于提升自己与共同国际对手打交道的地位。国内出现民族分裂势力,如印尼国内的伊斯兰教国运动、巴布亚独立组织、老捉的苗族抵抗运动、菲律宾的摩洛哥民族解放阵线,泰国的北大年联合解放组织等是民族国家建设的不稳定因素,更有甚者,这些组织通过跨边界组织活动将临近的国家卷入其中。为此,五个创始成员国达成一致的政治观,他们共同表示对国家优先目标稳定和安全的追求,希望在变幻的东南亚政治环境中实现这些目标,促使他们建立联盟。然而东南亚国家长期受殖民统治,事实上彼此相互隔绝,了解不多,历史上有过多次冲突,各国的社会文化传统也不相同,经济上的竞争大于合作,相互之间戒心较深。对于区域合作的设想,国家优先考虑相对利益而非取得绝对利益,他们深恐在合作过程中因欺诈行为或信息交流受阻等因素的存在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东南亚各国相继独立之后,其执政者大都力图巩固政权,树立在国际舞台上新形象,相对减少对西方宗主国的依赖,同时又担心在亚洲区域合作中处于从属地位。在他们看来:被西方国家统治很可怕,但被亚洲国家统治则更可怕。;④因而他们期望本地区国家能够促进相互间的团结,维持共同的国际问题立场,提高与对手打交道的能力。印度尼西亚外长马利克曾说:东南亚史大多数大国政治利益和物质利益交汇的地区,甚至有大国军事力量的进驻。这些大国之间互动的频繁与程度和他们对本地区一些国家的决定性影响,都不可避免的会对这一地区的政治现实产生直接影响。面对这种现实,本地区的成员只有采取集体行动,锻造一种能力,在相互之间形成一个内部来往密切、稳定、具有共同目标的地区,否则,在本地区内是东盟成员国的一种有意识的努力:重申他们的立场、对本地区新的、正日益稳定的权利平衡提出自己的看法,并对未来的发展提出自己的目标。;

第二节东盟方式与东盟成员国扩大的理解

东盟能取得一定的共识和成绩,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东盟方式;。尽管东盟方式;概念是20世纪90年代总结东盟取得的成就时才提出的,但是他一直存在于东盟国家互动过程当中。何谓东盟方式?面对这一问题,东盟并没有给出一个官方的定义,然而东盟领导人很偏好这一字眼,并用它来描绘东盟内部的互动关系,以示其与其他组织的区别。更何况,精英政治在东盟的早期交往中特别明显,各国领导人、外长为东盟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因此,对于东盟方式的理解必须从东盟领导人的论述着手。

一、东盟方式;的含义

据考察,较早使用东盟方式一词的人是印度尼西亚的摩尔托帕将军。他将东盟的成功过归结为东盟以协商;为主处理成员国间所面临的各种各样问题的方式一一东盟方式。摩尔托帕认为的东盟方式集中体现在东盟领导之间秘密的个人交往上,在东盟成立之初的几年里,大多数代表成员国的东盟领导人彼此十分了解,交往颇多。同时,他还提出个人纽带进行协商的方式处理国家问题的方式不利于东盟的长远发展,并呼吁加强制度化建设以适应地区合作的新需要。有趣的是,人们忽视了他的批评和呼吁,并将东盟方式推到代表东盟本地区合作与外交特征的高度。;新加坡外长贾古玛将东盟方式归纳为:非正式性特征、组织结构最小化、成员的广泛性、深入细致的协调一致与放弃使用武力、和平解决争端;。1992年,马哈蒂尔用5C;来形容东盟精神,即协商、一致、相互关爱、基石和统一,这种东盟精神实质是东盟方式;。东盟最早的几位决策者的论述中不难发现,领导人对个人关系的推崇,对非正式协商的偏爱是东盟最初运作的外在表现,它们逐渐成为东盟方式的核心内容。

澳大利亚学者保罗埃文斯认为东盟方式;表现在东南亚国家与众不同的谈判风格与新颖的谈判技巧上:第一,偏爱峰会安排;第二、在高层会议行为中,诉诸协调原则和理念;第三、在正式部长会议前通过特使进行秘密和非正式的初步沟通;第四、偏爱特定的而不是制度化的运作;第五、避免为解决争端而设立司法与仲裁机构;第六、接受地区内友好第三方的调停与帮助;第七、至少在三个成员国之间倾向于使用召回特使或降级使团的外交做法。

第二章大东盟;发展困境

第一节东盟共同体建设的困境

1992年,在新加坡举办的第四届东盟首脑会议上,为了抵抗来自欧盟和北美的压力,东盟各国决定在15年内建成东盟自贸区,后来又将该计划提前到2003年,最后决定到2002年完成自贸区的建设。自贸区建立的目标是使东盟成为像欧洲一样密切的组织,并逐步发展为紧密相连的共同体。东盟自贸区的建设加深成员国之间的经济联系,为一体化建设铺好了道路。1997年第二届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发表了《东盟愿景》,提出建立东南亚国家共同体。2003年10月,东盟首脑第九次会议召幵并通过了《东盟第二协调一致宣言》,明确宣称到于2021年底,东盟将成为由政治安全共同体、经济安全共同体和社会文化共同体三部分组成的东盟共同体。2003年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制定《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明确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具体特征、构成、目标和建设时间表。2007年11月,东盟通过了《东盟宪章》。东盟从经济着手,朝着经济、文化、安全三个共同体方向前进,并以宪章作为法律保障,将东盟一体化逐渐推到新的高度。2009年东盟出台《东盟共同体(20092021)建设路线图》,2021年东盟签署《国际社会中的东盟共同体宣言(第三次巴厘协议)》,推动东盟共同体事业不断前进。东盟方式的神话;正在不断上演,从东盟朝着共同体方向发展的轨迹来看,东盟似乎正在借鉴欧盟发展模式,并嫁接到东盟。

一、欧洲共同体的建设经验

欧盟是世界公认的区域组织代表,不仅是因为地域影响力己经远远超出欧洲,更重要的是,它成功开创了一种跨国管理的模式。欧盟是建立在国家之上,成长于国家之间,与国家有着难以割舍的关系。尽管欧洲联盟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一种特殊政体,但是人们却不断尝试在民族国家建设过程的同时又积极寻找对于欧洲联盟建设的规律认识。

第二节东盟地区性问题的影响

进入90年代,东盟面临着经济衰退、环境危机、东帝汉事件和成员的扩大。这些现实的压力给东盟组织造成了困扰,挑战着东盟方式;的有效性和神圣性。一些学者认为,如果东盟继续坚持东盟方式;维系其成员国间关系将使东盟丧失前进的活力。如果东盟改变东盟方式,东盟有可能面临解体、成员国转而寻求双边途径维持发展,外国势力影响东南亚地区稳定的风险。

东帝泣事件:1976年7月17日,印尼宣布东帝坟成为印尼的第27个省,并宣告:东帝坟问题将是印尼内部的问题,联合国无权干涉印尼内政。然而,联合国还是通过了要求印尼从东帝坟撤军的384号决议。印尼占领东帝汉之后,东盟同情印尼,认为发生在东帝坟的暴力会威胁印尼政治的未来,人道主义干涉会破坏不干涉原则,削弱政治和社会内聚力,西方也会借机质疑其政治合法性,最终,东盟外长们选择了集体沉默,认为东帝沈的未来掌握在东帝汉人民手中,事实上默认了印尼合法占领东帝汉。1999年9月东帝泣再次发生了大规模的暴力和屠杀平民事件,东盟依然没有采取实质性的举动阻止暴行。当马来西亚有线电视台转播CNN大屠杀事件画面时,总理马哈蒂尔迅速派出信息部长作为其氣人特使到雅加达表示道歉。在随后联合国组织的国际部队中,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在印尼的邀请下才派出人,相比之下,澳大利亚则派出了5500名。东帝汉事件东盟的反应和处理问题过程开始让人质疑东盟控制地区局势的能力。东帝汉事件过后,东盟也没有从这一案例中发展处一套相应的制度,规定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该怎样处理。

第三章东盟方式;的发展变化..........38

第一节从东盟法律文本看东盟方式的发展变化........38

第二节从组织架构和决策原则看东盟方式的变化......46

第三节从成员国行为看东盟方式的变化.......56

第四章东盟方式困境的建构主义解释.......63

第一节建构主义理论框架........63

第二节规范的兴起、扩展与内化........64

第五章结语.......67

第四章东盟方式困境的建构主义解释

前文分析到东盟成员国的扩大和东盟自贸区的建立没有促进东盟一体化的深入发展,东盟依然是一个松散的联盟,其组织的性质决定了东盟方式存在的必然性。但是不可忽视的是环境问题、经济危机、东帝泣事件等地区性问题对跨国管理的需求,对东盟作为地区秩序管理者的挑战,以及对东盟方式提出的变革要求。针对东盟方式面临的困境,东盟有相应的调整。从法律上出台《东盟宪章》、赋予对东盟法人地位,赋予首脑会议最终裁决机构,确立《东盟宪章》为东盟最高法律,加强宪章的法律约束力;调整决策机构,加强首脑会议的作用,给予东盟秘书处更多的权限以适应地区行政事务增多和地区发展的需要;成员之间加强互动;以应对有地区影响力的跨国问题都是对传统东盟方式的修正,成为东盟方式新含义。如何理解东盟方式新含义,建构主义理论将东盟方式置于东盟历史中,从规范的兴起、扩展、内化的三个阶段进行解释。

第一节建构主义理论框架

建构主义是社会理论,奉行社会学方法,注重于从社会化和制度化的宏观总体出发,关注其对个体的构成性作用,他强调国家政治的社会化特点,以及社会本体性,看重国际身份、观念和社会实践这些社会化的载体、中介或产物对国际关系的根本意义,承认国际规范不仅因果性的影响行为体的外在行为,还构成性的改变行为体的内在利益和身份,同时也承认国际结构和国际规范随着行为体的社会实践不断地被改变。

建构主义认为:(1)国家之间的互动实践开始了他们的相互之间的关系,产生相互期望、相互认知和相互经验,确定了一个国家相对于其他国家的身份定位;(2)国家版图、经济实力、军事力量、科技能力等有形物质权力提供了认识的基础,但是这些物质性因素必须通过国家间的实践互动和表象系统才具有意义,即在国家之间的关系中发生作用;(3)国际关系中的实践活动构成了国家重新界定他们他们之间关系,重新进行身份定位的重要因素。

第五章结语

以不干涉内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和非正式为特点的东盟方式形成和巩固于东盟最初5个成员国之间的互动过程当中,通过东盟扩大化将所有东南亚十国,全部纳入东南亚国家联盟的框架之内,促使东南亚国家接受东盟式理念,以协商与妥协方式,让所有区域内国家,采取共同的理念与步骤,解决区域内的安全问题。因此,大东盟的形成并没有改变东盟松散联盟的性质,东盟仍将是一个国家主权至上的多边合作框架,东盟各国领导人在制定政策时,国家利益有高于地区利益的优先权,当地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冲突的时候,成员国会毫不犹豫的牺牲前者。除此而外,东盟国家的经济获得了巨大的发展根本上源于国家自身的发展以及特定的国际经济环境,与东盟没有直接的关系,东盟自贸区建设也是出于获取更多外部经济资源的需要。东盟地区尚且缺乏成员国之间那种谁也离不开谁的相互依存关系,对共同体的期待不在同一水平上,一体化进程的动力来源于外部环境的压力而非内部资源整合,不需要制度设计确保合作的持续开展。因此,通过经济整合也无益于形成一个制度化的东盟,面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问题对东盟方式的挑战,东盟非超国家主权性质决定了东盟最终会回归到传统的东盟方式上面。

《东盟宪章》虽然确立东盟的法人地位,规定了宪章的法律效力,但是延续了不干涉内政、协商一致等原则,与东盟之前形成的法律一样没有强制约束力,反而从某种程度上说是赋予东盟方式以宪法地位;东盟经历几次机构调整形成了系统的决策体制,但组织结构机制化没有突破性进展,首脑会议并不能解决实质性冲突,没有形成第三方争端解决机制,成员国依然通过外交谈判解决双边矛盾,保留成员国对东盟决议的最终解释权利;东盟方式的核心内容不干涉原则在经历弹性介入;的挑战后并没有发生改变,最终结束在加强互动;的话语体系之下。尽管如此,我们不能轻视东盟方式的微小变化,更不能忽略对东盟方式改革的努力。东盟国家仍然在建立文化、安全、经济共同体的目标下在持续互动,推进一体化进程,东盟在更大的地理范围内搭建了对话平台,成员国并没有因为东盟存在的问题而放弃在东盟框架之下的互动,按照建构主义的理解,行为体的互动会产生新的规范,而且这种互动具有不可逆性。东盟新的行为体的出现和问题领域的扩大,增加了不同行为体对东盟的关切,而这这些观念也在促使新的规范和认同的产生,从而使东盟处于不断的建构过程中,而这个过程正是对东盟方式的超越。

参考文献(略)

标签:历史上